据新华网消息 国家工商总局27日公布了2014年查处的侵害网购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小到日用百货,大到高价房产,均有涉及。这些案例可以帮助消费者提高风险防范和识别意识,避免落入消费“陷阱”。
傍名牌卖假货
2014年8月,重庆市南岸区工商分局通过网络搜索检查发现,当事人万丹曦在淘宝网上开设的“倾城海伦家”网店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重庆市南岸区工商分局对其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没收并销毁当事人未销售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对其罚款60万元。
“刷单”虚构交易
2014年9月1日至10日,长沙市莎拉购百货贸易有限公司为了提升其天猫店铺“莎拉购化妆品专营店”的交易量综合排名,以便在即将开始的天猫“双11”促销活动中争取更加靠前的排名,获得更多人气和销量,安排2名员工在进行网上销售服务的同时,采取“刷单”的形式虚构交易行为。
通过微信、网站等虚假宣传
2014年9月16日,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工商局执法人员根据消费者举报,发现当事人奚忠明在其大丰市萃华金店微信上发布的广告内容涉嫌欺诈。经立案调查,当事人9月12日在其微信上发布的“黄金228元1克”“黄金全城最低价228元”的广告,并没有向消费者明示其销售的黄金价格优惠的具体内容,并且实际销售价格与宣传内容不符。
虚构房源揽客
2014年5月7日至7月15日,北京中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明知所发布的西山艺境项目正在建设之中,虽已取得预售房销售许可证,但尚未竣工,不存在二手房的情况下,为招揽客源,以便获得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销售渠道费用,仍然将房源信息在搜房网“二手房”栏目下发布,并且保持每天维护更新,共计发布20条,欺骗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