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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者之殇:投资人与创业者关系谜题-科技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2-21 18:16:57]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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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本刊记者/杨阳投资人与创业者之争,本质上是公司治理结构寻求平衡的一个过程。但在燥热的资本市场下,有业内人士这样形容当下的投资人:“他们就像水会自由流动,哪里吸引力更大,就去哪里。一旦发现这个企业很有

本刊记者/杨阳

投资人与创业者之争,本质上是公司治理结构寻求平衡的一个过程。但在燥热的资本市场下,有业内人士这样形容当下的投资人:“他们就像水会自由流动,哪里吸引力更大,就去哪里。一旦发现这个企业很有希望,创业成功的欲望会激励他脱离原行业而去企业。”

创业者眼中的“天使”投资人,现在也开始把持不住内心的燥热,从幕后走向台前,开始参与到一家家公司的具体运作当中。

近日,九鼎投资发布公告称,已与天源证券各股东签署协议,出资约3.6亿元对其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将持有天源证券51%股权。无独有偶,当月弘毅投资也宣布,通过旗下弘和医疗服务集团,并购上海最大民营医院杨思医院。

创投圈中,大概可以分为两类投资者,一是纯运作资本,从投资之日开始就已筹划好退出路径;另外一类投资者,除去资金的投入往往参与到企业的具体经营过程中,甚至以CEO或其他管理者的姿态介入被投公司。

如今,投资者与创业者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不少人游走在其间,享受着两边的收益。但投资者、管理者这两重身份的“鱼与熊掌”能否兼得?主动介入企业经营,到底是“主动出击”还是“不务正业”?

“鱼水”之情下的利益之争

“就像水会自由流动,哪里吸引力更大,就去哪里。做投资的人,一旦发现这个企业很有希望,创业成功的欲望会激励他脱离原行业而去企业。”2014年11月中旬,君盛投资创始人、董事长廖梓君此前对媒体如是说。

事实上,廖梓君所言并非危言耸听。早在2013年5月25日,在香港上市的国内大型照明企业雷士照明发布公告称,原董事长兼CEO吴长江因“个人原因”辞去一切职务。同时,由软银赛富基金合伙人阎焱接任董事长,而CEO一职则来自第三大股东施耐德。“照明狂人”吴长江被“VC教父”阎焱取而代之,这被不少人解读为“投资人夺权的新案例”,关于投资人与创业人关系的话题也随着雷士照明事件的发酵引发热议。

廖梓君称,投资人与创业人从不认识到相互接触,相互了解,最终做出结合与否的决定,肯定是基于某种目标的相同。由于创业人所追求的企业发展也正是投资人所追求的利益最大化,因此,两者的诉求在某种程度上保持高度一致,所作所为亦不约而同为同一目标,这即是所谓契约精神。

投资人所代表的资本市场,对创业人来说不可或缺,一旦创业人与资本情投意合,成长中的创业企业就有希望凭借资本输入的新鲜血液,在最短的时间内甩开竞争对手,一骑绝尘。而创业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同时也会为投资人带来了不菲的资本收益。

对投资人来说,因为他们无法真的驾驭公司方向,也难以像创业人一样兢兢业业地为自己的生意全力以赴,因此,他们离不开创业人。雷士照明创始人吴长江在出局百日后,便再度回归,虽然未能获董事会席位,但公司运营则必须由他操控,才能保证正常运转,而终于成为董事长的阎焱,则无法理顺这样一家上下游有诸多“牵连”的公司,也便不再提起“投资就是一种要征服的感觉”。

对创业人来说,投资人拥有投资成功案例的多少直接决定其品牌价值和企业对其的信任度,因此,一些创业人通过引入投资人,最终使自己的企业成功实现上市,其对投资人亦是心存感激的。

从某种意义上讲,一旦签署了合作协议,投资人与创业人之间就是鱼和水的关系,双方只有慢慢培养出默契和感情,才能达到互利共赢的效果。

事实上,创业人与投资人的成功结合并不就意味着一切都是美好的,其结合只能是企业与资本对接与运作的开始。虽然投资人与创业人都是以做大企业、博取更大利润为终极目标,但投资人与创业人的关系是一种相互利益既统一又对立的辩证关系。一家企业在注入外来资本之后,创业人与投资人之间的各种较量与暗战就不可避免。

雷士照明事件被媒介解读为创业人与投资人的控股权之争。然而,在控股权之争的背后,实际上更存在着一种游戏规则、价值观和理念上的分歧和较量。与控股权之争的最后一战相比,这种分歧和较量更加频繁、更为深远,甚至贯穿企业与资本结合的始终。

首先,在游戏规则的制定上,投资人显然更有主导权。投资人在与创业人谈判时,首先要保障自己的利益,实现投入资本或权益的保值增值,为此,专业老道的投资人很有可能通过法律制度、市场机制和公司治理的安排约束创业人,以便转移转嫁风险。比如,在投资人的投资条款中一般会规定:“若企业在约定时间内未上市成功,企业需将投资款项如数归还,并支付利息等”,以此实现无风险运作,损失的只是机会成本,而创业人的企业则可能因为沉重的资金压力而陷入困境。这种投资人利用法律制度、市场机制和公司治理不完善与创业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欠缺而采取的控制权争夺,在商业世界的竞争中虽显残酷,但在法律和规则方面却是无可厚非的。

鱼与熊掌兼得的样板

一位业内资人士总结道:投资者与创业者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正是由于这其中不乏鱼与熊掌兼得的成功样板,才导致投资机构频现控股型投资 。

四年半前的雷军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从雷军决定重新创业的那一刻,或许他自己也难以预料,就在2014年11月,小米的估值已经飙升至300亿美元。

众所周知,创办小米之前,雷军更多的是一个驰骋在投资领域的天使投资人。2006年起,雷军开始切入移动互联网投资。首先是乐讯,接着是UCWEB、YY、瓦力语聊等一系列同类公司。雷军曾表示,投资的20家公司主要时间是在辞去金山CEO后,2008年到2010年的这三年。

尽管投资已然获利不菲,雷军仍然在经历一番思想纠葛后的2010年4月,与Google中国工程研究院原副院长林斌等六人联合创办了小米科技

相隔四年半后,在雷军操盘下,小米含税销售额约330亿,同比增长149%。如果从终端出货量来看,小米甚至打败了三星等一线智能手机品牌。

“很多投资者都曾经创办过企业,做过投资后会发现一些项目,自己跃跃欲试。”羊城创意园创新谷投资部经理黄志刚向记者分析指出:雷军是跨界的典型代表,有了好项目,宁愿自己做才放心。

“实际上,企业家跟投资人之间的界限是很模糊的,因为很多投资人原来就是做企业的,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才退居到二线。时间一长,他们就会耐不住要出来重新创业。”深圳战国策咨询机构首席分析师杨群也向记者指出。

在投资人重新创业的案例中,猎豹CEO傅盛可能又是一个典型。至11月21日,猎豹移动上市半年以来,市值达到25.7亿美元。据猎豹招股书显示,傅盛持股17%,其财富在眼下高达4亿美元。

显然,如果傅盛在2009年没离开经纬中国选择重新创业,是不可能达到这样的高度。“他在经纬中国完成了许多投资项目,如果傅盛继续待在这里将来一定会成为优秀的VC之一。”经纬中国创始人之一张颖曾这样评价傅盛,“看到许多好的项目,可牛(即现在的猎豹)就是其中一项,很心动,想自己创业。”而张颖没有拦着傅盛,反而支持了他,还参与投资。

不过,并非每一个投资者都能顺利实现转身,带领企业走向辉煌。人人网CEO陈一舟似乎就站在雷军的对面。

“陈一舟是一个好的投资者,但不太像是一个好的经营管理者。”著名独立IT评论人洪波如是评价。

人人公司截至2014年9月30日第三季度未经审计财务报告显示,其第三季度净营业收入为2160万美元,较2013年同期下降47.4%;净亏损为3810万美元,2013年同期净亏损为2460万美元。

人人公司的辉煌要追溯到2005年。当年,许朝军加盟千橡互动(人人公司前身),任副总,为校内网(人人网前身)实际负责人,此后校内网成长为国内最大SNS社区。2009年,许离职,陈一舟则从幕后走到台前。2009年8月,校内网改名人人网,用户群体从校内跨向校外。此后,人人公司反而逐渐走向衰落。

创业者与投资人的相处之道

一位业内资深人士称,正是由于投资者与创业者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越来越多的专业投资机构,越来越不满足于在幕后担纲简单的投资人角色,频频走向前台,操盘企业。投资人通过股权投资,直接控股被投企业——这意味着,投资者从战略投资者的身份,变为了企业最直接的掌舵人。

近年来,投资人与创业人关系破裂的案例屡见不鲜,特别是2011年以来,市场的不景气让创业人与投资人的矛盾开始集中爆发。

2011年8月,冲击A股上市失败的俏江南,失落之余怒斥投资方鼎晖,称“引入鼎晖是俏江南最大的失误,毫无意义”。张兰曾试图清退这笔投资,但鼎晖要求翻倍回报,双方没有谈拢。一时间,创业人与投资人双方反目成仇,矛盾公开暴露在公众面前。

2012年2月,奢侈品电商尊酷网CEO侯煜疆在董事会上被强行辞退。侯煜疆对董事会决议提出质疑,不予签字。侯煜疆离开公司原因为投资方好望角投资质疑其在广告投放方面的效果,同时认为尊酷网未达到预期目标。侯煜疆认为,董事会这一决断并不合规矩,是“夺取创业者成果”。

2007年,深圳高特佳投资博雅生物(300294,股吧)。严格意义上,这不是一次投资,而是一次收购。高特佳收购了博雅85%股权。收购完成后,高特佳董事长蔡达建兼任博雅生物董事长约半年时间,并派驻了一个财务总监。

对此,联新资本合伙人曲列锋认为,做控股投资的机会,可遇不可求。“在中国企业家里,对少壮派企业,控股挺难的;把自己的控股权转手给竞争公司,目前大多数企业家还难接受。”

而君盛投资创始人、董事长廖梓君则从投资行业角度,向记者表达了对“控股”的担忧。她认为控股投资不属于PE的商业模式。“如果原盈利模式变成自己去管理,那一定是过程中发生偏差,可能是创业团队不能完全信任,或是业绩不达标,最后自己成大股东,这一般是计划外的事情,和行业商业模式是冲突的。”

对于投资人与创业人的相处之道,廖梓君补充道,创业人从想要融资的那一刻起就要清醒的认识到,所有的投资人都是以追求资本的增值为最大的动机,投资方不是慈善组织,他们投资的唯一目的,就是要创业人创造数倍、数十倍、甚至上百倍的回报价值。因此,创业人要在充分评估企业现状和发展前景的情况下引入合适的外部投资者,双方的价值观以及未来发展方向是否相同是决定投资与否的前提。

其次,创业人要学会同投资人说不。创业人要和投资人有明确的协议,包括将来投资人如何退出的方式,要通过合同来制约,而不是拿到钱后再从绵羊变成狼。很多创业人总觉得投资人不会动他,董事会离开他企业就没法管理了,所以不做约定,这是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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