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侯慧琴)昨日,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为了改变以往电子邮件证据效力低、不利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窘境,城南公证处在我省率先启动“网易公证邮”公证服务。用户在申请网易公证邮箱后,发送的电子邮件可保存至第三方平台,经公证处提取即可作为断案的有力证据。
我市一加工厂负责人刘先生长期与外地一客户合作,为对方提供服装加工服务。去年,刘先生与客户以电子邮件方式谈妥一笔生意:为客户加工价值20万元的运动服,客户收货后把货款交给物流公司代收。然而,物流公司送货时,客户却矢口否认曾与刘先生达成此项合作协议。刘先生将客户起诉上法庭,并将与客户往来的电子邮件下载打印,作为证据,但对方对证据的真实性提出质疑。由于电子邮件存在可被篡改的风险,法官最后也没能采信该证据。
城南公证处负责人陈秀峰介绍,这样的事例并不少见。电子邮件作为电子数据,是国家认可的证据类别之一,但由于个人自主下载打印的邮件有被篡改的可能,因此难以出证。这种情况下,即便公证员对电子邮件进行公证,也只能对展现在面前的电子邮件内容的真实有效性予以证明,对公证前的邮件状态仍不能保证。因此,传统电子邮件证据在法庭上的采信度并不高。
为了改变这一现状,去年下半年,网易邮箱联合杭州安存网络科技公司推出了“网易公证邮”服务,用户在发送和接收邮件时,可实时将邮件原始文件存至安存第三方平台。日前,杭州安存网络科技公司与我市城南公证处合作,由该公证处为“网易公证邮”提供公证服务。今后,我省“网易公证邮”用户在必要时即可向公证处申请,由公证员进入安存第三方平台,对提取、保存原始邮件过程进行公证。由于邮件信息进行了专业加密,保证了安全性,也保障了被证邮件内容的真实性、实时性和完整性,从而可以大大提高电子邮件作为法庭证据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