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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关于申报国家商务部2015-2016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通知-科技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2-21 17:17:31]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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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川商电商〔2015〕1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商务部日前下发《关于创建2015-2016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工作的通知》(商办电函〔2014〕770号),要求开展创建2015-2016年度电子商
川商电商〔2015〕1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商务部日前下发《关于创建2015-2016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工作的通知》(商办电函〔2014〕770号),要求开展创建2015-2016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为做好我省企业申报国家商务部示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总结2013-2014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工作。一是总结本地示范企业在创新商务模式、提高服务水平、培育品牌、引导消费、保护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为引领本地区电子商务行业健康发展所开展的示范推广活动及成效。二是总结地方政府在促进电子商务企业健康发展方面开展的工作,出台的政策法规和环境建设情况,取得的成效,当前的困难和政策建议。

(二)开展2015-2016年度国家商务部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全面摸查本地区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情况,根据《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附件1),遴选优秀电商企业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鼓励各地根据本地电商行业发展情况,开展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把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总结和创建工作作为促进本地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抓手,扎实稳步推进。

(二)强化标准执行。示范企业遴选工作应以商务部《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以基准,通过召开专家会、论证会等方式,确保遴选过程公平、公正,申报材料真实可靠。

(三)做好环境建设。加强对示范企业跟踪研究,通过制度创新释放政策红利,解决实际问题帮扶企业发展,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先进经验。

(四)做好申报工作。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根据要求,一是对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进行遴选推荐,过去已被评为国家商务部示范企业的需要重新申报,原则上每个市(州)可推荐申报1-2个(成都市可推荐申报5个)示范企业;二是对2013-2014年度示范企业工作进行总结。1月30日前将总结报告、推荐企业名单及企业申报表(附件2)、申报书(附件3)及其他相关材料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报商务厅,逾期不予受理。我厅将对全省申报单位进行初评后择优向商务部进行推荐申报。

联系电话:028-83220904 邮箱:727523899@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商务部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

2、商务部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表

3、商务部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书提纲

四川省商务厅

2015年1月8日

http://i2.hexunimg.cn/2015-01-09/172219972.doc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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