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记者吴城华)昨日上午,心急如焚的罗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他在网上找了家物流公司运输货物,说好的1月3日送达安徽,但时间已过去一个星期,货物仍下落不明。记者经过调查发现,原来罗先生的货物被“卖猪仔”到广州一家物流公司,可至今还没有发出去。
罗先生是一名建筑工地包工头,去年12月30日,他在网上找了一家洪×物流公司,将一批价值四五万元的建筑工具,从东莞石排镇运到安徽省蚌埠市。
当天,该物流公司一名刘姓工作人员联系罗先生,称公司在佛山,约定次日来东莞拉货。“我当时还要求他们带上相关的合同,没想到第二天他们什么都没带。”罗先生说,随后,自己草拟了一个运输合同,并复印了对方的驾驶证以及行驶证。
“当时约定运输费4000元,到达目的地后付款,运输时间为4天,3日到货。”罗先生说,没想到时间过去八九天了,安徽那边还没有收到货。
感觉事有蹊跷的罗先生想找刘姓工作人员了解情况,但怎么也联系不上。经过多方调查,罗先生才得知那批货物还没有发出去,目前在广州的安×物流公司手中。
“几天前,一名男子拉着一个货柜要我们托运。”安×物流公司的工作人员说,当时那名男子说货主可以给11000元托运费,其中6100元由该男子收取,剩下部分由他们公司收取。安×物流公司工作人员说,当时他们给了那个男子6100元,所以如果货主不付托运费,那么他们也是受害者。
“我觉得自己被骗了。”罗先生随后向石排镇当地派出所报案,但派出所称达不到立案标准。
记者昨日拨打了罗先生提供的物流合同上的电话,一名自称是张姓的男子接听电话后称,洪×物流公司前几天已经倒闭了,具体事情他们也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