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1月7日电(裘立华 蔡嵌理)两福建小伙因在淘宝网上销售虚假理财产品,9天卖了53万,骗了47人,近日被杭州市西湖区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六年。
2013年11月下午,杭州的路女士在浏览淘宝网时,发现有一家叫做“天理财2013”的网店,店铺页面上挂着多种理财产品,年收益率18%至20.6%,并承诺每天返现,路女士当即花了5万元买了理财产品。等路女士第二天登录查看收益时,发现没有任何进账,再点击店铺查看时,店铺已经显示被淘宝冻结。
公安机关在接到路女士的报警后随即展开了侦查。2014年1月13日,其中一犯罪嫌疑人黄锦太在福建老家被抓,一个月后,另外一犯罪嫌疑人易永忠也在福建被公安机关抓获。
据调查,2013年10月,易永忠托黄锦太购买了一个淘宝账号开起了网店,销售虚假理财产品。11月3日网店正式开张,由于打着高年收益率的名号,短短9天时间就有47人购买了这些理财产品,共计53万余元。期间,易永忠按照网店的承诺返利给买家共660.35元,同时根据几名买家申请,退回了20多万元。
之后,易永忠把支付宝账户里的钱分批打入黄锦太从网上购买的银行卡,前前后后共取钱20余万,直到淘宝账户被冻结。
11月11日傍晚,淘宝网发现网店“天理财2013”不具备出售理财产品和金融服务的资质,向网店发出了其销售理财产品违反了国家规定的提醒,4个小时后,淘宝网冻结了这家网店的账户。
发现网店被封,第二天易永忠就逃回了老家。黄锦太因为害怕,将易永忠的笔记本扔进了小河里,然后也逃走了。
西湖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易永忠、黄锦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产共计305339.65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西湖法院据此判决,被告人易永忠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被告人黄锦太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一千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