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IT文/杨舒芳
经考拉君核实,蚂蚁金服方面确认,天弘基金的工商变更确实尚未完成,其中阻力在于第二大股东
内蒙君正(
601216,
股吧)一直未如约缴纳增资款,且拒绝完成工商变更。蚂蚁金服已于上年12月10日对内蒙君正提起了仲裁。
据悉,蚂蚁金服提出的仲裁请求是:
1.裁决内蒙君正向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缴纳出资额人民币69,430,500元,并支付自2014年7月1日至生效裁决所确定的给付日、按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截止到2014年12月12日该逾期付款利息为人民币1,782,049.50元)。
2.裁决在内蒙君正全额缴纳上述第1项仲裁请求的出资额之前依法限制内蒙君正对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缴纳出资部分所对应的表决权、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
3.裁决确认蚂蚁金服已履行《增资与认购协议》,依法持有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1%的股权。
4.裁决内蒙君正履行《增资与认购协议》的约定,配合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完成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协助将蚂蚁金服登记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1%的股东。
5.裁决如果内蒙君正在生效裁决所确定的给付日不履行缴纳出资义务,解除内蒙君正的增资权及增资资格。
6.裁决内蒙君正赔偿蚂蚁金服因办理本案所支出的律师费和差旅费等费用。
7.由内蒙君正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2013年10月,尚未更名为蚂蚁金服的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内蒙君正及天弘基金其他股东达成框架协议,以股票增发的形式进行股权变更,蚂蚁金服增资11.8亿元,将持有51%的天弘基金股权。同时,内蒙君正出资6943万元,增资完成后,其持股比例将变为15.6%。作为上市公司的内蒙君正曾就此事发布公告。
据蚂蚁金服透露,2014年6月,天弘基金向蚂蚁金服、内蒙君正和四家天弘基金员工持股主体发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通知书》后,内蒙君并未按《增资与认购协议》约定向天弘基金缴纳任何出资额,反而去函天弘基金,以增资扩股国资评估存在问题为由,要求天弘基金及相关各方停止增资扩股。并以事务繁忙等理由为名拒绝参加各方的协商与沟通。
按照国内现行法规,需要增资各方在完成认购后,进行工商变更,方才正式完成股权变更手续。也就是说,只要内蒙君正不付款,蚂蚁金服就无法拿到股权变更的手续。
不过从业务层面来看,这次事件对余额宝用户应该没有太大影响,只是天弘基金股东层面博弈的问题。
对该事件的发展,考拉君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