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贾尚志)1月1日起,《山西省电信行业服务质量通告发布规定》开始实施,这一规定提到:管理部门对电信运营企业恶意损害电信用户权益的行为将予以公开曝光。
新规定的出台,旨在加强行业服务质量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透明度,维护用户合法权益。省通信管理局将每季度发布一次电信行业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情况,按照不同版本分别于每季度首月中旬、下旬向企业和社会发布;每月上旬向企业发布上月的电信行业用户申诉处理情况,每年7月至8月、次年1月至2月向社会发布前半年电信行业用户申诉处理情况。此外,管理部门每年向社会发布一次全省电信行业用户满意度指数调查。这一工作将委托社会调查中介机构实施,每年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