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CBD记者 苏中阳
市民刘女士于2012年在某运营商办理了为期3个月的宽带业务,并捆绑了一张银行卡用于扣费。3个月后,她没有继续交费,宽带服务自动断网,她也没再理会此事。两年后,刘女士再次使用这张银行卡时,刚存入的3000多元瞬间被运营商划走。对此,运营商解释称,虽然宽带到期但刘女士未到营业厅办理注销手续,所以必须继续缴纳月租。经协商,运营商同意免除刘女士的滞纳金。
客户
没人通知我“不注销会扣钱”
刘女士在2012年购买了为期3个月的宽带服务,每月219元,对方表示期满会自动断网,同时要求刘女士绑定银行卡。“当时正好我有一张空卡,就绑定了。”她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刘女士说,3个月后,她嫌该宽带套餐价格太高,就换了其他公司的宽带服务,随后就把这件事淡忘了。“没想到近期一个客户打了3000多元到我的这张空卡上,转眼间就被扣了,去银行查询才得知是此前的宽带运营商扣取的,对方告诉我,因为我在2012年没有办理注销手续,所以要补扣3000多元。”
对此,刘女士十分不满,她认为,运营商早在2012年就停止向她提供服务,而且一直没有通知她“不注销会继续扣费”一事,现在才来扣钱实在没道理。
企业
不注销就每月收取最低消费
针对刘女士这个案例,运营商公司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刘女士当初购买的套餐规定,不管客户有没有使用,每月都收取最低收费189元。该套餐的期限是8个月,也就是说,欠费停止使用8个月后就会强行注销,所以现在要收取8个月的月租最低消费和滞纳金。“其他套餐也有期限,到达那个期限就会强行注销,并有催缴通知。”
工作人员说,客户要申请注销才会停止收费,后付费的账户都需要自行前往营业厅注销,而预交费的账户能自动注销。
律师
如无约定,合同终止不必交费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冼汉瑞告诉记者,消费者遇到同样的事情时,首先要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期满后是否需办理终止网络或停机保号业务做出明确约定。其次,根据合同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看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的原则,若不能明确合同终止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合同终止时双方权利义务应一同终止。
“消费者没有续签宽带业务合同,双方合同实际终止,运营商应停止宽带业务,消费者在不知情也不愿意再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运营商无权要求消费者承担相应的费用。”冼汉瑞表示,若运营商强行收取费用,就违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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