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已备案企业超过2000家,海关通关监管系统已与购物网站等实现数据互通,消费者从下单付款到海关通关审核通过不到5分钟。
目前,自去年7月至今年11月底,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试点累计出口、进口总额分别为7亿元、7.4亿元。
(长兴县商务局供稿 转载地址:经济日报)
来源:(浙江商务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