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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博士(600804,股吧)(600804) 12月19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于2014年12月19日收到《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同意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的批复》,批复同意鹏博士与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合作,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个直辖市以及石家庄、太原、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南京、苏州、杭州、合肥、福州、厦门、南昌、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惠州、深圳、佛山、肇庆、中山、东莞、南宁、海口、成都、贵阳、昆明、西安31个城市范围内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试点截止至日期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陆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