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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芳/文)12月18日消息,工信部昨日公示第二批36个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公示期为2014年12月17日至2014年12月23日。这些试点市是在首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建设的基础上,工信部启动了第二批试点创建工作,经过地方政府申报、各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预审、专家评审等环节,遴选出第二批36个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
据悉,2013年12月工信部公示了首批68个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