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一则题为《少年不可欺》的文章在社交平台上疯狂传播,19岁的作者Niko Edwards在文章中表示,优酷和陌陌合作推出的视频广告宣传片《追气球的熊孩子》,实则抄袭他在今年9月8日发布的原视频。12月1日下午,优酷官方微博就此事公开道歉,并已撤下该视频,但坚称此次“在法律范畴内尚不能认定为侵权行为”。
“少年不可欺”事件的确暴露了国内创意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普遍困境—对“创意”的知识产权保护,其实还有很多有待精确厘定之处。所以针对“创意侵权”,也就难以展开法律追责。
创意无止境,规矩有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