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何宝国)昨日,记者从省经信委了解到,罐式运输车辆需安装紧急切断阀,以制止恶性事故、提高安全性能。
为提高罐式运输车辆安全性能,我省将进一步加强对罐式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的准入管理。相关车辆生产企业需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体上喷涂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标识。各市经信委将督促企业对已出厂销售的产品进行排查,对未按标准规定安装紧急切断阀的由原车辆生产企业负责免费加装;在该标准实施前未安装紧急切断阀的,企业要通知罐式车辆用户加装紧急切断阀。据介绍,紧急切断阀又叫做安全切断阀,是指在遇到突发情况的时候,阀门会迅速地关闭或者打开。如,其与可燃气体泄漏监测仪器联接,当仪器检测到可燃气体泄漏时,自动快速关闭主供气阀门,切断燃气供给,及时制止恶性事故的发生。
此外,自2015年7月1日起,生产承压式罐式车辆(B类)和常压危险品罐式车辆(C类)产品的企业,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通过生产准入审查后,方可生产、销售B类和C类罐式车辆产品。省经信委要求,各市经信委对辖区内车辆生产企业相关生产情况进行摸底,督促其完善生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