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记者 韩劲峰 通讯员 余亮/文
日前,消费者郑某向桐庐县市场监管局横村市场监管所投诉称,其聘请的木工为其装潢的新房所使用的面板有起泡等问题,与经销商柴某协商无果后要求赔偿。
市场监管人员为此立即展开调查,并要求柴某暂停销售同批次的面板。并召集各方现场调解,木板经销商认为面板确有起泡、色差的问题,但如果木工进行底漆查看,是可以发现问题,现在面板已经全部使用,建议对明显有问题的面板更换或加厚处理,但不承认面板有质量问题;消费者则坚持要求将面板全部拆除,并赔偿损失。市场监管人员认为,大部分的面板都有起泡、色差问题,不应该称之为“瑕疵”,并建议一是如果想确定是否有质量问题,可以检测剩余面板质量,然后再处理;二是经销商考虑消费者的现状,对原面板予以拆除,并实际补偿消费者的损失。
最终,经销商同意第二种解决方法,将面板的全部使用的实际费用予以详细罗列,请第三方装潢人员现场核对清单。经销商一次性补偿消费者损失3172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