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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石丰森)2013年11月21日至2014年11月6日,乌市共发生网络诈骗1200余起,涉案价值4000万元。就此,在今年11月11日到来之际,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结合以往发生的网络诈骗案例进行了分析,提醒市民在享受网络购物带来便利的同时,勿忘资金安全。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介绍,在网络购物时,交易过程中,拿到物品后均可能存在诈骗。网络购物诈骗主要可能是登录钓鱼网站、不法分子以网站升级或出现故障为由行骗、冒充网站后台或客服行骗。不法分子主要是通过钓鱼网站获取受害人的银行卡信息进行行骗。在此阶段,不法分子还会利用受害人贪图便宜的心理,在网上出售子虚乌有的东西,以先让受害人缴纳保证金为由进行行骗。
警方提醒,网购时要登录正规网站,注意店铺信誉,不要被"超低价"商品迷惑;不要随意点击其它链接,不要随意透露个人信息。支付时,一定要注意支付方式,如发现和以往不对劲的地方,应立即停止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