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华静)“双十一”临近,淘宝网、京东商城等众多电商纷纷开展打折促销活动,特别是今年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赋予了网购消费者无理由退货的权利,这让今年的“双十一”显得更加狂热。
那消费者如何享受无理由退货权利?昨日,市消保委结合近年来网络购物的特点以及新《消法》有关规定,提醒网购消费者正确运用无理由退货权利,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侵。
网购前确认重要事项
“双十一”的折扣宣传总是让消费者“心花怒放”,往往产生强烈的购物冲动,买回很多压根用不上的东西,或者买回来的“便宜货”质量不过关,便需要与商家协调退货。“不是所有商品都适用于无理由退货。”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新《消法》第25条规定,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部分数字化商品、报纸期刊以及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此外,无理由退货的运费应由消费者自行承担,除 双方明确约定由经营者非承担。因此,市消保委建议消费者对是否适用无理由退货和运费承担的问题,在购物前与店家进行一对一确认,并保存好记录。
商品完好暂无明确界定
网购维权遇到的另一个常见问题是,在退货时,买家认为商品完好就是“商品完好”,卖家认为外包装已被破坏就不属于“商品完好”。对于如何定性“商品完好”,新《消法》中没有给出标准答案,网购商家执行的标准也各不相同。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收到商品后尽量别剪标签,最好保持商品的原包装等,待确认商品满意后再使用,防止不良商家钻空子,以种种理由不予退货。
同时,市消保委建议商家们要学会算“大账”,大部分消费者是诚实守信的,购买后反悔的毕竟是小概率事件。电商虽然要承担退货带来的财产损失,但由此得到的正面市场份额的扩大将达几十倍甚至上百倍。消费者为什么要退货,商家需要从自身找原因。比如,宣传是否名副其实、商品质量是否可靠等,应减少消费者后悔的概率,而不是故意设置障碍不让消费者后悔。这不符合新《消法》的本意,也不利于企业自身的长远发展。
网购后存好交易证据
“双十一”当天交易量将会猛增,往年常会因物流压力引发包裹滞留、快递延迟等问题。因此,市消保委建议消费者购买急需货品时尽量避开网购高峰。此外,付款后应密切关注物流信息,没有收到货的消费者,要留意交易系统自动打款时间。如遇延迟发货,可在联系商家无果的情况下,第一时间联系电商客服寻求帮助。
同时,网购时消费者要主动取证,保留聊天记录、交易记录,及时截取网页、索取售货凭证,以免出现问题进行投诉时无据可举;一旦与商家产生纠纷,建议先通过平台发起维权投诉,并及时提供相应的证据,等待平台商客服的介入。如仍不能协商解决,及时向经营者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或消保委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