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购物节将至,为保障节日期间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安全,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由此带来的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充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针对历年“双十一”网络购物节中存在的交易问题和交易数据,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双十一”购物节期间网络交易监管专项行动,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交易安全,帮助消费者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此次专项行动以《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网络交易平台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指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重点加强了对大型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网站、团购网站利用购物节开展网络商品促销活动的监督管理,督促网络交易经营主体合法合规地开展购物节营销活动,严厉打击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在购物节期间加强执法,重点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利用网络销售“三无产品”、隐瞒重要事实诱使消费者订立合同、诋毁竞争者的商业信誉以获得竞争优势等违法行为。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购买意识,在网监服务平台对外服务系统和媒体发布消费警示和网络交易法律法规,对网络交易经营主体下发《网络交易法规文件汇编》手册,维护节日期间网购秩序和网购安全。
同时,加强对交易平台和交易网站的行政指导。对重点交易平台、商品交易网站经营者进行集体约谈,针对虚抬价格、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侵犯消费者权益等问题提出防范警示,监督经营者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制定完善的监管制度,检查监控经营者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健全交易规则、交易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良信息处理等管理制度,提供安全可靠的交易环境和交易服务。
通过加强专项检查工作,将消费者关注的热销商品进行分类,重点对“清仓大甩卖”“全场商品1折起”等大幅度让利活动进行检查,全面清查虚抬价格、虚假宣传、商标侵权、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与商标、广告等在线监测系统相结合,与红盾网剑、网上“双打”工作共同开展。
另外,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还在本市发展成熟的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中,挑选交易额、信誉度相对较高的企业,在平台内部建立首批“消费维权服务站”,将消费者的维权诉求快速分转到企业,第一时间化解消费纠纷。并结合“双十一”专项行动,将《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向企、政、学、研等社会各界征询意见,召开针对的专家论证会,待进一步完善后予以发布。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要求各分局采取有效措施,明确网络交易经营主体的监管范围和监管重点;充分调动“全市网监人才库”中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发挥主观能动性,确保此次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同时,按照检查范围和检查重点对网络经营主体开展全方位的专项检查,多方面、多渠道发现案源,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经营主体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严厉打击购物节期间网络交易的违法行为。
本版撰文 徐杨 曲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