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16日在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对奇虎公司诉腾讯公司垄断纠纷上诉案进行宣判,持续四年之久的“3Q大战”终于落下帷幕。最高人民法院判定:驳回奇虎360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判决。
此案原由奇虎公司2011年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控腾讯公司滥用其在即时通信软件及服务相关市场的市场支配地位。奇虎公司诉称,2010年11月3日,腾讯公司宣布拒绝向安装有360软件的用户提供相关的软件服务,强制用户在腾讯QQ和奇虎360之间“二选一”,导致大量用户删除了奇虎公司相关软件。此外,腾讯公司还将QQ软件管家与即时通信软件相捆绑,以升级QQ软件管家的名义安装QQ医生。奇虎公司主张,腾讯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限制交易和捆绑销售。广东高院判决驳回奇虎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奇虎公司不服,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法院认为,本案现有证据并不足以支持被上诉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结论。同时,腾讯公司实施的“产品不兼容”行为仅持续一天,却给该市场带来了更活跃的竞争;也没有证据表明通过实施“产品不兼容”和将QQ软件与其他软件打包安装的行为,腾讯公司将其在即时通信市场的领先地位延伸到安全软件市场。上述行为并未导致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明显效果,腾讯公司不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综合新华社、北京晚报报道
360:牺牲我一个,幸福千万家
奇虎360公司昨日上午发表声明,对于最高法当日驳回奇虎上诉的的结果表示遗憾,并称案件本身促进了中国互联网企业创新生态的营造,也推动了中国市场经济的开放与竞争。奇虎360公司表示,“牺牲我一个,幸福千万家”。虽然没有取得最终的胜诉,但通过反垄断诉讼的四年,中国创业者被巨头以“抄袭”和“捆绑”扼杀的现象正逐步减少,互联网反垄断的积极影响已经开始显现。由此,互联网正能量的萌芽开始绽放。新华
新华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