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孙嘉琳 通讯员/刘溉)笔者从中山海关获悉,日前,该关在中山港旅检现场查获一宗旅客涉嫌走私iPhone6手机进境案,一旅客在通关时选择无申报通道进境,后被海关关员截查,发现该旅客口袋及钱夹中藏匿4部iPhone6手机,目前案件已移交缉私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随着iPhone6手机在香港上市,国内的不少“粉丝”都想尽各种办法要在第一时间体验新机,更有趋利的不法分子伺机而入,通过偷带夹藏或聘请帮带工的方式走私新机,赚取倒卖利润。海关提醒各位旅客,追求时尚的同时一定要遵守法律,手机作为应当征税的商品,即使携带一部入境,也应该缴纳税款。
中山海关工作人员表示,一些旅客不了解海关规定,认为手机属于自用物品,且买一台自己用属于合理数量,不理解和配合海关“征税放行”的做法;还有一些旅客试图钻法律的空子,认为16G版iPhone6价格5588港元,折合人民币后未超过海关总署规定的居民进境5000元人民币的免税额度,不应征税。对此,海关工作人员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的规定,手机属于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之一,无论是邮寄还是携带,必须予以申报征税方可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