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加大电子商务政策支持力度
市政府整合相关部门资源,形成3亿元的专项发展资金规模,其中1亿元由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统筹使用。其中最主要的政策亮点有:对入驻市级电商园区和示范基地新办的电商企业自成立或认定年度起,实施“三免两减半”,即前3年按照地方财政贡献额给予全额奖励,第4、5年按50%予以奖励;对年纳税额超过200万元,且年电子商务营业额增幅达20%以上的成长型电商企业自认定年度起,按新增地方财政贡献额3年内给予全额奖励;对重点电子商务平台、应用和服务企业,给予20-60万元补助或奖励。对国内外知名、成长性好的电商企业,在我市设立全国性总部、区域性总部或投资重大项目的,予以一定奖励或制订“一企一策”加以扶持。
(宁波市贸易局供稿)
来源:(浙江商务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