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10月10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10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正式施行,据市工商局披露,尽管适逢国庆长假,但上海已有39户企业率先在系统上填报了2013年年报。据统计,从10月1日起,全市应将有近120万户企业、近40万个体工商户需主动公示企业信息。
根据规定,今年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应在今年10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通过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沪上企业可持“上海市法人一证通”上线对企业信息进行年报公示,并在规定公示期限内可进行无限次修改。
市工商局指出,对于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及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上海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此外,年报公示还能向消费者或合作伙伴预警“跑路企业”。例如,应对此前发生的预付卡企业频频跑路,以后就可以通过历年年报来比较发卡企业的负债总额,如果该数据出现异常,很有可能出现了资金链断裂问题,合作企业和消费者都要长个心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