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0月9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9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司法解释将于10月10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这次发布的司法解释,与已经实施的《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共同形成了有关互联网法律问题的裁判规则体系,对于规范网络行为、建立良好的网络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该司法解释明确的内容主要有:法院可责令网络服务商提供个人信息锁定侵权者;“转发”也要担责任,“过错”认定是关键;向“有偿删帖”、“水军”说“不”;考虑综合因素合理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知道”侵权;增强保护个人信息力度,加大对被侵权人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