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商务厅《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全国电子商务信息管理分析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皖商办信函〔2014〕796号)文件要求,为充分反映我市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状况和企业经营情况,深化系统应用,开展电子商务企业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系统用户
各县区要充分利用本地电子商务促进、示范等工作机制,调动企业应用系统的积极性(全国电子商务信息管理分析系统,网址为:http://dzsw.mofcom.gov.cn),不断提高系统中注册企业的数量和参与统计工作的比例,确保各地主要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包括自营和交易服务平台企业)全部应用系统参与统计工作。
二、加强业务指导
省商务厅将继续开展实地、视频等形式的系统应用和统计专项培训。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也要以此次商务流通统计为契机,对本地电子商务企业最新情况进行摸底,鼓励组织涉及电子商务的企业进行全行列的填报,掌握本地电子商务发展情况。
三、总结应用情况
各县区要及时总结系统应用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方案。为了掌握各县区分析系统应用情况,请各县区自2014年年9月开始,每月28日前向市商务局商贸服务与市场运行科报送有关情况,各县区的系统应用情况将作为今后各类电子商务项目推荐申报的依据,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联系人:刘朝晖、后西金
电话(传真):3833262
邮 箱:swjscyxk@126.com
附件:http://i6.hexunimg.cn/2014-09-26/168886361.doc全国电子商务信息管理分析系统应用情况表芜湖市商务局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