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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委关于印发《天津市电子商务统计报表制度》(2014年—2015年)的通知-科技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2-21 01:01:36]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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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推进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津政发〔2014〕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子商务统计工作,建立健全我市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更加及时、
市商务委关于印发《天津市电子商务统计报表制度》(2014年—2015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推进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津政发〔2014〕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子商务统计工作,建立健全我市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更加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我市电子商务总体规模、结构变化、发展趋势和应用水平,在参考兄弟省市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市商务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天津市电子商务统计报表制度》(2014年—2015年),并经天津市统计局批准实施(批准文号:津统批函〔2014〕23号)。现将报表制度填报要求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各有关单位应当认真学习、加强宣传,切实按照统计报表制度的有关要求开展工作。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及各电子商务集聚区应当做好区域内统计报表制度的宣传工作,根据市商务委的要求对企业提供的统计数据进行抽检复核。

二、天津市市场信息中心作为电子商务统计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应当按照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做好相关企业的动员培训、组织填报和数据采集、汇总和分析工作,并将有关企业落实统计工作要求的情况汇报市商务委业务主管部门,作为企业享受政府相关优惠和扶持政策的参考依据。

三、各电子商务企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天津市电子商务统计报表制度》(2014年—2015年)的要求,落实统计人员,及时准确地提供统计资料、填报统计数据。

特此通知。

附件:http://i7.hexunimg.cn/2014-09-22/168720155.doc天津市电子商务统计报表制度

2014年9月15日

(联系人:市商务委电子商务处 高展涌;

联系电话:58665933;传真:58665953;

电子邮箱:gaozhanyong@tjcoc.gov.cn)

来源:(天津商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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