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9月19日消息:据《i时代报》报道,昨天,全国首例因出租车使用打车软件未搭乘路边乘客纠纷案在浦东新区法院一审宣判。一位乘客状告锦江公司“拒载”。法院认为,双方合同尚未成立,出租车司机已通过打车软件接单,依法驳回乘客要求判定被告违约,并赔偿违约损失3000元及承担诉讼费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