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都市报讯 (记者温丽娜 实习生栾丹妮报道)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本周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中,新疆有4起典型案件被点名曝光,涉及公款旅游、违规收受财物以及违规发放补贴等。
这4起案件分别为:
巩留县妇幼保健院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公款旅游,该妇幼保健院院长刘莲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塔城市新城街道办事处爱国社区主任胡金花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辖区居民购物卡及健身器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吉木乃县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王海宝违反规定发放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补贴款予以收缴。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国土资源局违规收受下属企业运动服,对巴州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明岱、局长张玉珉、纪检组长冯启江进行诫勉谈话,对巴州国土资源局违纪问题在全区国土系统通报批评,收受的运动服款全部退缴。
另外,兵团还通报了2起:
一师二团治安员祁和平违反工作纪律,受到通报批评,经济处罚;
七师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监督员侯伟违反工作纪律,受到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