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军君
客厅里,一家人正在互联网电视前观看影院同期放映的好莱坞大片《变形金刚4》,因为男主人月初就购买了当季暑期档的所有高清大片。4岁的儿子指着屏幕中的“大黄蜂”吵着要买玩具汽车;女主人看见女主角穿的上衣,觉得款式很适合自己;而男主人则感觉影片中植入啤酒广告虽然牵强,但看着应该挺好喝。于是男主人拿起遥控器,暂停影片,切换到TV电商平台一一选中商品、在线支付、完成购买。
优朋普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邵以丁描绘了互联网电视上述应用场景,而视频化电商平台,正是优朋普乐的下一城,邵以丁将之简称为“TV电商”。
“一个面向精准家庭、客厅用户的‘电商’平台才是互联网电视行业发展的最终归宿。”邵以丁将TV电商提升至互联网电视业的终极商业模式高度。
此前,小米、乐视等互联网企业,以及一众传统彩电厂商都在苦苦探寻互联网电视未来可能的商业模式:前者希望以便宜的价格推送给用户一台植入了自己基因的彩电硬件,然后通过售卖视频内容赚钱;后者希望尽快摆脱硬件制造商的单一身份,引入互联网思维方式,能收入一份额外的提供软件服务的钱。
近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针对互联网电视市场打出的一连串规范化“重拳”,使得互联网电视行业进入了“最严”整顿期。乐视、阿里、优酷等推出的各种盒子、电视一体机受到冲击,互联网电视未来发展方向让人心生困惑。有趣的是,作为互联网电视牌照方南方传媒合作伙伴的优朋普乐公司近期却异常活跃,发布多款新产品、新服务之后,移步TV电商。
“互联网电视的商业本质是电商平台。”邵以丁说,经过优朋普乐后台大数据分析研究发现,目前互联网电视用户群体最突出的特征是以家庭为单位。和PC、移动端相对私密的购物特征比较,TV电商平台更强调“家庭共享”理念。平台的特点是:用户人群定位精准;商品展示视频化、生动化;出售的商品全部具备家庭属性。
邵以丁透露,优朋购物平台上线的商品主要有四类:1.常规视频内容本身;2.视频内容中出现的商品,如影视剧中植入的广告商品;3.和视频内容相关联的商品;4.通过用户流量增加带动销售的商品。
“具体商品种类虽然会很多,但都要符合家庭属性定位,符合精准投放标准,不会上线一些不相关的产品。”
北京大学新媒体研究中心研究员沈虹分析,作为互联网电视行业最早成功推行内容付费模式的服务商,优朋普乐突然高调宣布TV电商布局,显然是不满足目前用户仅单纯购买影视剧等视频内容,此举力图盘活手中用户的家庭、客厅属性。目前,激活并使用优朋普乐高清电视内容服务的用户家庭已经接近1000万,而且每天都在以数万的规模增加。
虽然推出TV电商平台概念,优朋普乐不愿意被简单解读为电视机上的淘宝、京东。邵以丁将阿里巴巴们称为传统电商或者互联网电商,而优朋普乐要做的是基于互联网电视领域的视频化TV电商平台,“是未来最有前途的电商平台,其商业价值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