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省法制办吴强军副主任主持召开了《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前评估会议。徐高春副厅长、厅政法处、电子商务处相关负责人及法制办立法三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电商处负责人汇报了《条例》起草的背景、必要性可行性、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下阶段工作计划,徐厅长对《条例》立法的必要性、定位以及立法要为浙江省电子商务继续保持领先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等方面进一步进行了阐述,与法制办进行了全面的交流。
省法制办认为,电子商务领域许多问题需要通过立法解决,《条例》对拟主要解决的问题把握准,前期工作扎实,已经形成了《初稿》。下阶段,要根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一是要把《条例》工作作为法制办2015年重点要做的工作,与商务厅共同加以推进;二是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法律与政策关系,按照立法中立的原则,进一步对电子商务领域哪些问题是应该通过立法来解决,哪些问题是现阶段立法可以解决等进行梳理、分析和论证;三是要加强比较分析,对传统商贸流通法律法规和管理体制机制的梳理和分析,为电子商务立法提供借鉴。
《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是列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调研项目库“第一类项目”的立法项目和2104年度二类立法项目,目前,正在积极申报列入2015年度一类立法项目。
(电商处供稿)
来源:(浙江商务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