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国务院修改21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其中包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进行修改。比对原条例与修改处可发现,国务院放开了网间互联协议和电信资费定价的限制。电信资费由原来的“实行以成本为基础的定价原则”改为实行市场调节价。
据悉,原规定为,“电信资费标准实行以成本为基础的定价原则,同时考虑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电信业的发展和电信用户的承受能力等因素。”修改后的条例规定,“电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统筹考虑生产经营成本、电信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电信业务资费标准。”
对于原来的“电信资费分为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规定被删除。 (中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