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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产品规范漏洞-科技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2-20 18:24:08]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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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美国在7月25日对两岸业者进行反倾销初判,以2012年电池产地作为电池及模组原产地判断,2014年矽晶圆、电池、模组任2站同产出地,作为判别模组原产地依据,即3分之2原则。看似规范得滴水不漏,但实际

美国在7月25日对两岸业者进行反倾销初判,以2012年电池产地作为电池及模组原产地判断,2014年矽晶圆、电池、模组任2站同产出地,作为判别模组原产地依据,即3分之2原则。看似规范得滴水不漏,但实际运作仍具争议。

以大陆矽晶圆+非两岸电池+台湾模组(或非大陆模组)为例,套用上述双重定义,既不是两岸产的电池、也不符合3分之2原则,所以,该方式所生产的模组,进入美国市场应该就不是两岸所属的模组,不需要课税。如果从部份律师初步针对该组合的诠释来看,其实是可以避开美国海关课税的,即使诸多业者心中仍存在落实后、很可能又被追税的反规避阴影。

如果该组合不需要课税,那大陆矽晶圆不就跳脱2014年新双反中的反补贴?太阳能业者表示,该模式如果不课税,其实反推回来,又单纯回到2012年美国对大陆双反的规范为(博客,微博)主,也就是大陆矽晶圆其实不在规范范围内,但实际上,新双反的规范中明确纳入大陆长晶、切晶,而且还对反补贴课18~36%课税率。

所以,2014年符合3分之2原则,那大陆的3分之1就必然不课税?新双反的反补贴课税,于此算是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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