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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新政解读:微信朋友圈海外代购可视为走私-科技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2-20 17:41:26]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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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个人代购要报关征税 8月1日,海关总署《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2014年第56号公告)正式实施,将对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和个人进行监管,让“海代”有法可依。 目

个人代购要报关征税

8月1日,海关总署《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2014年第56号公告)正式实施,将对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和个人进行监管,让“海代”有法可依。

目前,海外代购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个人出国购买,携带回来后再售卖给国内消费者;另一种是通过电商平台购买,国外产品以邮寄的方式进入内地。海关总署“56号文”规定:不管是个人到国外购物,还是电商企业做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都必须接受海关监管,提交相应的货物清单,办理报关手续。

业内人士称,公告实施后,个人跨境购物以《物品清单》方式办理电子商务进出境物品报关手续的步骤,被明确下来。购买的物品将按行邮税(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的简称)征税。

对跨境电商小卖家影响最大

昨天,海关总署又在官网刊登《促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对56号公告进行解读。明确了公告的适用范围,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主体,主要包括境内通过互联网进行跨境交易的消费者、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业务的境内企业、为交易提供服务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二是渠道,仅限于通过已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的交易;三是性质,应为跨境交易。对于未在上述条件范围内的进出境货物、物品,海关仍按照原有方式(比如一般贸易、邮件、快件等)办理通关手续。

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海关将通过天猫、淘宝和京东等大型电商平台,把涉及海外代购和进口产品销售的跨境贸易商家,纳入监管范围。

在淘宝上做美国护肤产品代购的汪先生认为,“56号”公告对他这样的小卖家影响最大,“早就纳入监管的从事跨境电商的大企业,好比是百货商场,本来就需要缴纳税款;我们这些小卖家,相当于流动摊贩,原来还有机会钻空子,现在也要纳入监管了。”

“56号”公告引发不少人调侃:考验朋友圈友情的时候到了。按照有些业内人士的分析,微信朋友圈代购行为,累积到一定金额或数量就需经海关报关,缴纳其他税款,否则就涉嫌走私。如果海关接到相关举报,就可以对类似行为进行处罚。在朋友圈中比较常见的化妆品、奶粉、纸尿裤等海淘、代购大类商品,可能因此受到影响。

新文件是对跨境贸易试点的总结

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56号”公告其实并非颁布新政策,而是对原有政策的一种规范和明确。专门研究跨境电子商务的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副教授王皓白就认为,“56号”公告实际上是对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试点的总结,就是把现行的做法写在纸面上了。对出口来说,是把个人物品和货物进行了明确的区分。个人物品怎么报关,货物怎么报关,都明确了;对进口来说,大政策没有改变,试点政策下的合法跨境进口电商平台将依然享有进口适用行邮税的优惠政策。

对消费者来说,“56号”公告除了可能抬高代购商品价格,也会带来好处,比如提高跨境购买的商品质量。汪先生说,目前从事跨境电商的小卖家中,有不少卖的是国产的山寨货:从内地工厂拿来山寨货源先发往国外,再邮寄回来,有些甚至伪造报关单据,以此获得高额利润。

“56号”公告规定,将跨境电商整个过程的数据纳入“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与海关联网对接。电子商务企业应将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信息提前向海关备案。有了这一规定,假代购的路径将被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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