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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出台20条《意见》规范互联网金融-科技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2-20 17:33:40]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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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对P2P和第三方支付,《意见》鼓励发展。张衡年/摄影 继今年初深圳出台全国首份地方版支持互联网金融意见后,上海版于昨日揭开面纱。 上海市《关于促进本市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简称《意见》)共
对P2P和第三方支付,《意见》鼓励发展。张衡年/摄影对P2P和第三方支付,《意见》鼓励发展。张衡年/摄影

继今年初深圳出台全国首份地方版支持互联网金融意见后,上海版于昨日揭开面纱。

上海市《关于促进本市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简称《意见》)共涉及20条,内容涵盖了上海市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一系列政策措施、工作机制、行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环境营造,以及上海在引导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防控相关领域金融风险方面的打算和举措。

零壹财经研究总监李耀东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相比深圳版《意见》,上海版的更加全面、体系划分清晰。明确了重点发展领域、政策支持方向,强调了注意风险防控等。在过去,互联网金融由于监管缺失,运营不规范,一定程度打击了市场信心,但此次上海版《意见》的出台则对互联网从业人员以及投资者的信心起到提振作用。

首要明确互联网金融的定义

上海版的《意见》中,首先给互联网金融下了定义。

即互联网金融是基于互联网及移动通信、大数据、云计算、社交平台、搜索引擎等信息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结算等金融相关服务的金融业态,是现有金融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普惠金融的重要内容。

互联网的表现形式既包括以互联网为主要业务载体的第三方支付,金融产品销售与财富管理,金融资讯与金融门户,金融大数据采掘加工,网络融资与网络融资中介等新兴、新型金融业态;也可以包括持牌互联网金融机构,以及各类持牌金融机构设立的主要从事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的法人机构或功能性总部。

零壹财经研究总监李耀东认为:“这样的定位非常好,不再是只将互联网金融局限于普惠金融,而是更深层次的理解为是金融体系的进一步的完善。”

而且,从《意见》的字里行间可以看出,上海市政府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非常重视,把上海建成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高地,进一步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影响力、辐射力、创新力和资源配置能力,推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助力上海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同时,还明确了要坚持服务实体经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鼓励互联网金融为符合国家及本市产业导向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和家庭居民提供多样、灵活的金融服务;支持互联网金融与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信息服务、跨境贸易等领域融合发展,促进相关行业转型升级。坚持鼓励金融创新,形成竞争发展格局。切实转变观念、创新政府管理模式,以更加包容的态度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与持牌金融机构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进行产品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和模式创新等。

企业可使用“互联网金融”等字样

《意见》还强调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政策的支持,促进集聚发展。

明确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本市发起设立以互联网为主要业务载体或以互联网业务为主要服务领域的各类持牌金融机构。

支持电子商务平台等大型互联网企业在本市设立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新型金融企业。支持有条件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依法申请有关金融业务许可或进行有关金融业务备案,申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等经营资质。允许主要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企业在名称中使用“互联网金融”或“网络金融”字样,并在工商登记等环节提供便利。

加大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支持培育力度。拓宽互联网金融企业融资渠道。充分发挥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政策性基金的助推作用,探索设立主要投向互联网金融领域早期创业企业的创业投资基金和天使投资基金。支持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互联网金融产业投资基金、并购基金,鼓励各类机构投资有发展潜力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

支持持牌金融机构向互联网金融领域拓展转型。还要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合理集聚。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园区结合自身产业定位,建设有特色的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园区),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合理集聚。对优秀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园区),市、区县两级政府可给予一定支持。

财政资金支持营造发展环境

《意见》除了政策支持外,从营造发展环境,和财政资金支持等方面给予充分的重视。

具体看,《意见》指出,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才享受本市人才引进政策,在居住证等入沪手续办理方面提供便利。支持作出突出贡献的互联网金融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申报本市有关高级人才项目。

同时,鼓励互联网金融领域研究创新。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持牌金融机构、高等院校等开展互联网金融产业理论、标准、技术和产品等方面的研究。支持设立专业化的互联网金融研究机构,打造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互联网金融论坛。

加强互联网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充分利用各类信用信息查询系统,规范信用信息的记录、查询和使用。支持信用服务机构面向互联网金融领域加强信用产品研发和服务创新,建设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为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专业信用服务的机构,可按照规定给予一定支持。

完善配套支持体系。鼓励持牌金融机构与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客户资金存管(监管)、渠道营销、风控外包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支持设立、发展提供数据存储及备份、云计算共享、大数据挖掘、信息系统及数据中心外包、信息安全维护等基础服务的机构,支持建立互联网金融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还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探索开展互联网金融相关领域地方立法研究,加大对互联网金融企业专利、软件、品牌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充分发挥上海金融法治环境建设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的作用,针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特点,着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从政策、人才、资金、产业聚焦等层面,上海版《意见》都给予细化和明确的措施,这是非常值得肯定的。”李耀东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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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版《意见》比深圳版更全面

强化风险防控引导规范发展

在李耀东看来,“上海版《意见》对风险的防范意识也是其重要亮点,此前深圳版《意见》就弱化了风险防范这一块。”

上海版《意见》指出,要严厉打击互联网金融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本市金融稳定例会、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等工作机制的作用,积极配合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开展工作,严厉打击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非法集资、洗钱犯罪、恶意欺诈、虚假广告、违规交易、买卖客户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增强合规经营意识、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明确经营“底线”、政策“红线”,健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纠纷处理等方面的内控机制。推动互联网金融企业开展客户资金存管(监管)、做实各类准备金账户,切实提升自身风险防控能力。推动互联网金融企业提升信息技术水平与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强化对企业金融数据和客户信息的安全保护。

此外,还支持开展行业自律与第三方监测评估。支持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联盟,制定自律公约、行业标准,加强对会员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约束。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探索对有关领域互联网金融活动开展监测评估,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的工作机制。

健全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与安全保障机制。针对互联网金融特点,探索建立行业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配合国家相关部门健全互联网金融领域支付安全、信息安全等方面的监管制度、技术规范及标准体系。加强相关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完善本市互联网金融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诚信体系。

加强投资者教育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强互联网金融适当性教育,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及产品认知、风险识别能力。畅通互联网金融消费投诉渠道,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另外,《意见》最后还提出要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部门协同。

对P2P和第三方支付 《意见》鼓励发展

众所周知,P2P以及第三方支付都是目前互联网金融的典型代表,上海版《意见》对这类企业又有怎样实质影响呢?

对此,李耀东对商报记者表示,《意见》里没有单独指出对P2P的要求,反而是一件好事,说明没有对P2P进行“区别对待”,只要P2P企业按照《意见》的要求做好风险防范,上海市就是鼓励其发展的。

对于第三方支付企业,李耀东认为,《意见》里是多有提及的,从过往的国家或者央行的对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定位看,主要是作为现有支付体系的补充角色,但从目前的市场情况看,第三方支付企业还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的。

对这一点,上海市政府已经看到。因为透过《意见》来看,并没有给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定位定死,也就是不限于作为现有支付体系的补充角色,这也从侧面说明上海市政府对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发展更有前瞻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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