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技术在保险业的广泛应用,互联网保险开始成为洗钱的新手段。从相关渠道获悉,针对保险行业的洗钱风险,保监部门近日通过“立规+排查”的方式,双管齐下打响保险业反洗钱围剿战。
互联网成洗钱新手段
与其他金融行业相比,保险业目前遭遇的洗钱冲击相对较小,但保险产品和保险交易的固有特性(投保自由、退保自愿、缴费方式灵活、可以保单贷款等),为洗钱者提供了可以利用的平台,并且呈现手段多样化、隐蔽性的趋势。
保险洗钱目前在国际上尚无明确界定。根据记者所作的行业调查,保险洗钱在业内多被指洗钱者利用人寿及财产保险将资金“清洗”,时有耳闻的是将企业公款“洗”为个人或小团体的“小金库”。常见洗钱形式有:团险洗钱、地下保单洗钱、犹豫期退保洗钱等,手段分为:长险短做、趸缴期领、提前退保等。
不过随着互联网技术在保险业的广泛应用,互联网保险开始成为洗钱的新手段。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方面目前互联网保险多为高现金价值保险产品,期限短、低成本、在线支付、非面对面交易等特点,容易被洗钱者利用,得以在较短时间内以最小成本完成洗钱。
拟制定操作指引
知情人士透露称,在人民银行颁布实施的《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以下简称《人行版指引》)基础之上,保监会将根据保险业实际经营情况,来制定一份保险行业反洗钱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目前正在内部征求意见阶段。
值得注意的是,《指引》中提及,以下几类保险产品被用于洗钱的可能性较大。如,保险产品与投资的关联程度越高,越容易受到洗钱分子的青睐,其相应的洗钱风险越高;一般来说,保险产品平均保费金额越高,洗钱风险相应越大;理赔或给付条件容易满足,或者退保损失小的产品,被利用洗钱的风险相对较大;在相同保险期间内,保单现金价值比率越高,其洗钱风险相对越大,如高现金价值产品;保单质押能力越高,其洗钱风险相对越大。
《指引》特别强调,保险机构应设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在总部或集团层面建立统一的洗钱风险管理基本政策,并在各分支机构、各部门执行。同时,洗钱风险管理政策应经保险机构董事会或其授权的组织审核通过,并由高级管理层中的指定专人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