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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用户协议普遍存在不公平条款-科技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2-20 15:51:55]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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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于很多游戏玩家而言,接触到一款新游戏,往往会先关注其美轮美奂的画面、引人入胜的情节、威力无穷的道具,很少有玩家去关注游戏公司以格式合同形式出现的用户协议。而随之而来的摩擦和纠纷,有可能就同该款游戏

对于很多游戏玩家而言,接触到一款新游戏,往往会先关注其美轮美奂的画面、引人入胜的情节、威力无穷的道具,很少有玩家去关注游戏公司以格式合同形式出现的用户协议。

而随之而来的摩擦和纠纷,有可能就同该款游戏的用户协议有关。

资深游戏业律师吴一兴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很多游戏公司在用户协议的制定上,更多的是偏向于保护公司的利益,而过于加重玩家的义务。

以虚拟财产交易为例,吴一兴介绍,目前存在大量第三方游戏虚拟财产交易平台,玩家可通过此类平台进行游戏道具、装备、物品甚至角色的交易。一般情况下,运营商会对此设置免责条款,即因此类第三方交易而造成的游戏虚拟财产损失不应由运营商承担责任。

不过有的游戏运营商却会在合同中设定单方面处理的方式,比如某游戏运营商的条款写道:“任何未经运营商认可的游戏交易,将会被认定无效,运营商可收回交易涉及的道具、物品甚至封停账号。”吴一兴认为,这样的游戏条款严重违背了契约精神。

除此之外,吴一兴表示,还有很多公司会为自己设定非常多的免责条款,比如玩家充值不成功、玩家虚拟财产被骗、账号被盗都不承担责任,这些情形都加重了玩家的义务。

此外,还有一些游戏厂商的用户协议里某些条款,甚至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

依照我国《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终止运营网络游戏,或者网络游戏运营权发生转移的,应当提前60日予以公告。网络游戏用户尚未使用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及尚未失效的游戏服务,应当按用户购买时的比例,以法定货币退还用户或者用户接受的其他方式进行退换”。

不过有游戏厂商在条款中明确写道:“用户或××公司可随时根据实际情况终止网络服务,××公司不需对任何用户或第三人负责而随时终止网络服务。”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谢立嘉认为,这样的条款与《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相冲突,且一定程度上剥夺了广大玩家的合法权益,很有可能被判定为无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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