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交通部于其官网公布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促进手机软件召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手机软件、人工电话、网络约车等出租车电召服务将实现统一接入管理,逐步实现电召需求信息通过统一的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管理;积极鼓励支持人工电话召车、手机软件召车、网络约车等各类出租车电召服务方式协调发展;加强驾驶员终端软件发放和使用过程中的比对验证,防止社会车辆利用手机召车软件从事非法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使用手机查询或者应答召车业务的,应当在不影响行车安全状态下进行;出租车电召服务收费不得违规加价、议价;在机场、火车站不得通过手机召车软件在排队区揽客;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接单即时召车业务成功后,应当按照规定开启电召服务标志或暂停运营标志,并准时到达约定地点;对接单后未按承诺提供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的,视为拒载行为等。
交通运输部运输司副司长李志强解释说,建设管理信息平台的用意只是保证电召服务信息的可追溯,服务过程的可监管,乘客权益的有效保障。“这并不是要求所有的召车软件统一合并到平台上调度运营,它不会影响各手机电召软件的自主调度,不会影响服务商之间的良性竞争,也不会影响终端软件的正常功能。”
据《法制晚报》、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