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交通运输部已以办公厅文件形式,正式印发《关于促进手机软件召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提出8条指导性意见。
根据《通知》意见,各城市需加快推动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并与手机软件召车服务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逐步实现对电召服务的完整记录、及时跟踪和全过程监管。《通知》还要求,要逐步实现各类电召需求信息通过统一的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平台运转、全过程记录和播报。
乘客发出召车信息后,信息到达驾驶员手机终端之前,将先在平台上周转处理。《通知》要求,召车信息今后只能向空车推送,不能影响到正常营运中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