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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北京7月9日电(见习记者 何青)搜狐公司与“今日头条”之间的诉讼纠纷又有新进展。搜狐公司诉“今日头条” 经营者字节公司不正当竞争、侵犯著作权案尚无结果,后者字节公司又以构成商业诋毁将搜狐公司起诉。记者获悉,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今日受理此案。
字节公司诉称,今年6月24日,搜狐公司召开名为“捍卫版权、盗此为止,移动媒体反盗版行动发布会”的新闻发布会,宣布对字节公司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提起诉讼,搜狐网总编辑在发布会上声称“今日头条不是搜索引擎,就是内容提供商”“是把精品店里内容搬进了自家超市”“今日头条盗取了内容,盗取了搜狐的收益,为自己输送利益”等。
字节公司认为,搜狐公司将上述发布会内容以新闻形式在其经营的网站上以专题形式集中刊载,试图营造“今日头条”是盗版者的形象。对于其经营的“今日头条”产品是否存在侵权,字节公司称,该问题在法律上尚未明确界定,而搜狐公司在司法机关判决之前,宣称字节公司侵权,以侮辱、贬损的言辞评价字节公司,严重侵害了字节公司名誉权,损害了其商业信誉和声誉,并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
因此,字节跳动公司起诉要求搜狐公司停止商业诋毁行为,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其经济损失100万元。
据了解,搜狐公司此前以“今日头条”对其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著作权行为为由,将字节跳动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后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99万元。今年6月27日,海淀区法院受理此案件,截至目前尚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