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网讯: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司长罗建辉在今日召开的某互联网电视论坛上重申了前段时间总局发出的“关闭函”,并明确表示,互联网电视是广播电视形态的一种,目前已经发放了7张集成播控和14张内容服务牌照,“集成牌照将不再发放,内容服务牌照允许省级广电机构正常申请”,他特别强调,商业网站不能在互联网电视上自建内容平台。
业内解读罗建辉的潜台词就是互联网电视的管理将遵循广播电视管理规范。
罗建辉称,只有经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广播电视机构,才能开展互联网电视内容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