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7月7日讯(记者 于振华)刚刚在网上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首次填补网购食品监管等领域的法律法规空白,引发社会各方关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监三司司长于军透露,目前,该局正在制定起草制定具体监管措施细则,将对网络食品交易作出相关规定。
7月7日上午,于军司长在回答千龙网记者提问时表示,网络食品交易行为监管难度比较大,但也不能放任网络店主想卖什么就卖什么。由于其具体监管措施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监二司负责制定,他尚不清楚具体细节。
据悉,此次修订草案中,不仅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其必须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还要求其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对入网食品经验者进行查验许可证和进行实名登记。一旦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履行规定义务,使得消费者的合法权受到侵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并先行赔付消费者。
“我国建立了十分严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并逐步和国际接轨。”于军介绍说,我国食品生产经营者量大面广。其中,农户2.4亿多个,从事农产品(000061,股吧)生产的3.4亿人,获得证照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3多万家,销售企业800多万家,有证照的餐饮单位230多万家,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难以计数。因此,食品安全的监管不能只靠政府部门单打独斗,这次修订草案就从法律上明确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责任,让全社会形成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