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委会发布今年第三号消费警示
本报讯 (记者黄庭辉 通讯员谢辉)充话费送话费或者送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是如今通讯运营商常用的促销手段之一,然而这一做法被不少不法分子用来诓骗消费者钱财。今年6月,中山市消委会先后接到了5起相关的投诉。为此,中山市消委会发布2014年第三号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此类优惠活动,建议市民消费前尽量与相关运营商核实信息。
上个月,家住西区的贺小姐逛街时,发现一个话费充值的“优惠活动”:充100送60,充200送200,且所充的话费拨打国内电话都是0.1元/分。未经过多考虑,贺小姐就为家里两个手机各充了200元,没想到用了3天,这些钱就不能再用,而曾经提供服务的“商家”也不知所终。
贺小姐称,该“优惠活动”有一个限制条件—不能直接拨打目标号码,要通过对方称的转接热线。具体的操作是,先用要充值的手机拨打一个电话号码,对方说出充值手机的余额后会挂掉,然后另一个转接热线会打到充值手机上,充值手机接听后按对方提示拨打电话即可。
市消委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通讯产品或者为手机充值时注意以下问题:第一,面对特别优惠的充值活动时,一定要理智并谨慎;第二,消费前尽量与正规的通讯运营商联系,确认提供服务商家的身份及相关活动的真假;第三,尽量到正规的商家或者门店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