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东
“新消法”实施一百多日了,呼声最高的明星条款却遭遇执行难。昨日,中国消费者权益保障协会公布的“新消法”落实情况,有71.45%的消费者对商品“三包”政策落实不满,其中七日退换货条款沦为摆设。
笔者在长沙消费市场调查时,消费者对于“新消法”的知晓率达到83.19%。七日无理由退换货,从“新消法”出台就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但网购企业设置的退货条款或程序,却给消费者行使网购后悔权造成了权益损害。造成网民不满意的主要原因是对“网购企业退货要求苛刻”和“退货手续繁琐”。除此之外,“新消法”实施后,经营者能自觉承担“三包”责任的只占21.3%,而高达71.45%的经营者只愿承担少部分责任或拒不承担“三包”责任,其中符合退货条件的,商家只换货或修理的占到41.85%;符合换货条件的,商家只修理的占12.5%;经营者以各种理由拒不承担“三包”责任的占17.1%,多数经营者履行“三包”责任还不够积极。
为此,笔者呼吁,商家莫让网购后悔权成摆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