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6月30日讯(实习记者 贾竹)在百度网搜索“360杀毒”,搜索结果的显著位置推广的却是“百度杀毒”,360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及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近日,此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
据原告诉称,其是360品牌的权利人,所开发和经营的网络产品360杀毒系一款免费的云安全杀毒软件。在杀毒软件领域,360杀毒软件具有的知名度相当高,多次参评国际专业反病毒机构的测试并排名第一。而第一被告百度网讯公司经营的百度网利用其搜索引擎的较高市场份额的地位,恶意推广自己产品。
经调查发现,在百度网搜索“360杀毒”时,百度网讯公司竟然在搜索结果的显著位置推广自己的安全产品。该产品是2013年才出现的软件产品,很少有用户知晓,根本不能与“360杀毒”的知名度相比。但百度网讯公司为了推广自己的产品,竟然利用其搜索引擎的互联网入口地位,在网民搜索360杀毒产品时,将”百度杀毒”作为排名第一的显著位置进行推广,导致网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下载安装该软件,显然百度网讯公司利用了“360杀毒”的知名度,该公司既丧失了搜索引擎的中立地位,又恶意傍他人品牌,这种行为属于恶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二被告百度在线公司是百度搜索引擎的研发者,是百度杀毒的研发者、经营者和发行方;而百度网讯公司与百度在线公司是关联公司,双方在一起办公,二被告明显具有共同的恶意。
360公司认为,目前因为二被告行为已经造成了很多网民在准备装360杀毒软件时,却通过百度网站装了百度杀毒软件,二被告的行为必然给360公司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必然会对360公司的产品造成巨大的损害。故要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即停止在百度搜索中强行以360杀毒作为关键词进行推广自己百度杀毒产品的侵权行为;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100万元。
针对原告诉求,百度方面当庭给予否认,认为具有360标识的公司不止奇虎公司一家。其中,京东商城的标识中也含有360buy等,故认为自己并未构成侵权,不存在不正当竞争。
据了解,2012年8月360推出搜索服务,短时间内市场份额达到10%,并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突破27%,成为仅次于百度的搜索服务商。作为360的竞争对手,百度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多年来一直利用市场垄断地位不断对360进行了各种打压行为,其中百度在搜索结果中公然弹出诋毁360的提示框即是其中之一。此外,4月21日,百度因旗下hao123导航页发布诋毁360的网络谣言而被诉不正当竞争,并被360公司索赔1000万元。随后数日,百度公司又因“黑公关”抹黑360而再次坐上被上了被告席。
6月18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互联网企业正当竞争、理性维权法律提示”新闻通报会,通报了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诉讼所反映的突出问题,并发布十个涉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其中,五个涉及百度公司,而最为典型一则就是百度因连续恶意造谣、抹黑对手被诉后,遭法院出具两个禁令的案例。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