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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北京6月27日电(记者 林平)在百度上搜索“360杀毒”,搜索结果的显著位置推广的却是“百度杀毒”,360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及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记者获悉,此案今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360公司要求百度搜索立即停止以“360杀毒”作为关键词推广自己的百度杀毒产品。
原告诉称,360公司是360品牌的权利人,所开发和经营的网络产品360杀毒系一款免费的云安全杀毒软件。在杀毒软件领域,360杀毒软件具有的知名度相当高,多次参评国际专业反病毒机构的测试并排名第一。
原告认为,百度网讯公司为了推广自己的产品,利用其搜索引擎的互联网入口地位,在网民搜索360杀毒产品时,将“百度杀毒”作为排名第一的显著位置进行推广,导致网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下载安装该软件,百度网讯公司利用了“360杀毒”的知名度推广自己的杀毒软件,利用其搜索引擎的较高市场份额的地位,恶意推广自己产品,上述行为属于恶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此外,因百度在线公司是百度搜索引擎的研发者,同时还是百度杀毒的研发者、经营者和发行方,原告认为,百度网讯公司与百度在线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明显具有共同恶意,二被告的行为给360公司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故要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100万元。
针对原告诉求,百度方面当庭给予否认,认为自己并未构成侵权,不存在不正当竞争。
此案并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