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十年前,杰弗里·贝索斯(Jeff Bezos)辞去金融行业的工作,在西雅图创办了一家公司,与苹果和惠普创始人一样,他租了一所带车库的房子。虽然最初只是卖书,他还是给公司起了一个响亮的名字:亚马逊(Amazon)。这条大河的名字足以体现他的野心。
这周,这家全球领先的电子商务公司首次推出智能手机产品。在亚马逊看来,与其说它是一台通信设备,倒不如说它是一个具有独创性的购物平台,一款收集用户数据的工具。利用用户数据,亚马逊可以更加精准地推荐商品。
这款智能手机体现了亚马逊的特点。亚马逊顽强地扩张自己的业务范围,它的发展理念就是:如果可以配送图书和洗衣机,为什么不能开发手机?亚马逊有能力在现实世界和数字世界互换身份:它既拥有全球最大的物流系统,又拥有云计算、电子书、流媒体视频和音乐下载业务。比起直接利润,亚马逊更看重市场份额。
亚马逊还掌握太多的用户信息,它甚至让人有些害怕。就目前而言,亚马逊的贪婪是有利于消费者的,但随着规模和势力不断扩大,亚马逊可能越来越偏离正道,最终威胁到用户。
创新历史
暂时,用户对于亚马逊的态度,依旧是赞誉多过畏惧。用户现在都认为,贝索斯推出的很多东西是理所当然的。曾几何时,大家认为在网页浏览器中输入信用卡号是一种疯狂的行为,但亚马逊改变了这种观念,人们从此觉得网购是如此简单、安全。当你购买了一本书,你就会尝试购买其他商品。如今,全球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已达1.5万亿美元。
亚马逊还催生了客户点评模式。最初,亚马逊允许买家给予图书评级和评论。这种模式仍然受到一些专业评论人的批评,而且某些五星评级可能来自作者的亲属。但从整体来看,亚马逊还是为买家提供了具有价值的建议。今天,无论是应用,还是酒店服务,各种商品和服务都有在线评级,如果一家零售网站没有客户点评,那么它就显得“先天不足”。
亚马逊已经颠覆多个行业。图书行业是第一个。亚马逊已经两次改变图书行业。亚马逊首先让任何一本书可以快速上线销售,然后又让电子书成为主流商品。在Kindle问世之前,电子书阅读器还是难用玩意儿,使用者极少。Kindle方便使用,可随处运行,能够直接下载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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