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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对手关键词 链到自家网站-科技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2-20 07:28:28]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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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法制晚报讯 (记者 王巍) “安装一款软件就不能同时使用另一款。”“怎么有两家美食网站的内容甚至点评都一样?”这些其实都源自网络公司间相互不正当竞争引发的暗战。今天上午,一中院就网络不正当竞争状况召

法制晚报讯 (记者 王巍) “安装一款软件就不能同时使用另一款。”“怎么有两家美食网站的内容甚至点评都一样?”这些其实都源自网络公司间相互不正当竞争引发的暗战。今天上午,一中院就网络不正当竞争状况召开发布会,这是本市法院首次通报网络侵权与竞争的司法审判情况。

2010年至2013年,一中院共审结110件不正当竞争案件,其中涉及互联网的共33件,占全部不正当竞争案件的30%。重复侵权,侵权受害者摇身一变成为侵权施害方,用“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方式进行“反侵权”,不仅会造成网民对信息的误认和误判,也会导致网络信息行业内部发展的恶性循环。

案件特点 原告变被告 受害者变施害者

一中院通过审判实践分析发现,不论是知名大企业还是试图搭便车的小企业,一旦被侵权,不是靠司法手段来维权,而是用“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方式进行“反侵权”,很多案件中互诉反诉一并出现。目前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存在三大症结。

重复侵权无限制。部分早已被法院判决认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仍在持续出现。其中,甚至还出现了同一互联网企业重复实施相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情形。

受害施害无分别。在部分案件中作为原告的互联网企业,随后成了同类案件的被告,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受害者转变为施害者。

相互侵权死对头。近期个别互联网企业之间互相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状况有所增加,此类“以牙还牙”的状况,增加了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混乱程度。

典型案例

互诉不正当竞争 奇虎赢金山

2013年,金山安全软件与奇虎科技公司之间互诉对方不正当竞争:先是奇虎在经营的360安全中心网站“360安全提示”界面发表文章《360:金山为挽回市场颓势抹黑360》;随后,金山软件方面在金山电池医生软件弹出对话框—“安全预警360旗下全线产品被苹果APP Store封杀,据媒体报道是360涉嫌偷窃用户隐私所致”,双方的对抗最终走向法院,互诉对方商业诋毁。

最终法院判决奇虎公司胜诉。

理由是奇虎发表文章是针对“金山召开发布会”特定事件做出的应激反应,其行为尚未严重到损害包括金山公司在内的“金山”系列企业的商业信誉的程度,不构成商业诋毁。金山通过弹窗的形式向用户散布未经证实的消息的行为,显然会影响用户在使用软件时的选择,对奇虎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法院判令奇虎获赔30万元。

涉案类型 传统型:发布不实文章涉商业诋毁

一中院发现,涉及互联网的不正当竞争案件分传统型和新类型两类。

传统型案件包括涉及互联网的商业诋毁纠纷,主要指在网络发布诋毁内容,例如慧聪汽车网等网站上发布不实文章引发的纠纷,还包括互联网企业间的口水战引发的商业诋毁纠纷。

还有一类是利用互联网平台实施的虚假宣传纠纷,如大众点评诉爱帮网有关“最大”、“最全”的宣传用语构成虚假宣传,阿德利亚迈实公司在其经营的网站中宣称他人产品系自己开发构成虚假宣传等案件。

新类型:买对手关键词链自己网站

新类型案件一是因搜索引擎竞价排名引发的纠纷。一些企业为提高网站曝光率,购买竞争对手的商标、字号等标识作为关键词,使用户输入该关键词时,排在搜索结果前列的却是自己的网站链接。

这是一中院审理的涉及互联网的不正当竞争案件中数量最多的案件,关键词涉及“婷美”防辐射服、“指南针”炒股软件等各个领域,同时,此类案件的被告大多为开展竞价排名服务的搜索引擎服务商。

二是互联网企业同类产品互相干扰问题引发纠纷,这是近期问题最为突出的纠纷类型。为了争夺客户资源,互联网企业在宣传包装自己产品的同时,往往会设置一些同类竞争对手产品的方案,由此引发纠纷。

专家说法 违法成本低 致恶意竞争多

专门代理互联网及电子商务纠纷和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业务的北京市薪评律师事务所张韬律师分析,互联网时代的公司企业之所以频频在技术方面存在恶意竞争,在商誉方面相互诋毁,归根结底是因为,目前我国此方面的违法成本很低。

不论是技术侵权还是商业信誉诋毁,在国外的司法实践中都存在惩罚性原则,即一旦被认定侵权,可能会以相关损失的数倍判令侵权者进行赔偿;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实行的是填平原则,即按照被侵权方的损失,有多少赔多少,因此赔偿数额相对较少,与侵权方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益相比,可以说是微乎其微。文/记者 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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