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手机芯片龙头联发科状告离职的高阶主管袁帝文违反营业秘密和竞业禁止条款,日前虽被新竹地检署裁定刑事部分不起诉,不过,日前智能财产法院民事侦查庭已驳回袁帝文的抗告,维持原来假处分判定。
台湾智能财产法院民事侦查庭2月即做出裁定,准许联发科对袁帝文执行假处分,包括袁帝文在诉讼案件判决确定前,不得利用、发表或泄漏联发科所有或持有的营业秘密,或透过第三人取得联发科营业秘密信息。
同时,袁帝文也被禁止在竞业禁止期间,任职或以其它方式为竞争对手提供服务;亦不得提供联发科研发部门人员信息给竞争对手公司,并不得引诱、鼓励或以其它方式促使联发科或关系企业员工离职。
虽然袁帝文随后向智财法院提出抗告,不过,日前智财法院已裁定抗告驳回,代表对袁帝文维持原有的假处分判定。
这次智财法院驳回袁帝文的抗告,主要认为他熟知公司机密保密政策,理解联发科对员工遵守机密资料保护的主张;且其签署竞业禁止协议合约,必然知道不可以加入竞争对手公司与泄漏公司机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