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太贪慕虚荣了。”24岁的幼儿园女教师党某利用舍友使用自己电脑暂存的银行卡信息,将舍友银行卡里的6000元转账到自己银行卡内买了苹果手机。今天上午,党某因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14年1月9日上午,在昌平东小口某幼儿园内,党某感到身体不太舒服就回宿舍休息。
当她推开宿舍门时,发现舍友李老师的手机放在床头充电。一心想换一部好手机的党某顿起贪心。
她打开电脑,利用前两天李老师用自己电脑上网购物的银行卡信息,登录了银行卡,并按照李老师的手机短信提示操作,登录进银行账户内,将李老师的6000元转至自己的银行卡内,随后删除了李老师手机内的银行提示短信。
后李老师向警方报案。
上午9时,被取保候审的党某走进了法庭,她身材弱小,说话声音也小,“我现在在北京火车站附近的一家幼儿园工作,带8个孩子,他们很需要我”。对于检方指控,党某向法官求情,“我虽然贪慕虚荣,但我还是有师德的,希望法官能够从轻处理我”。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党某冒用他人信用卡,数额较大,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故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