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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东方与国广东方网络签互联网电视业务合作协议-科技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2-20 06:12:24]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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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6月12日讯 当代东方(000673,股吧)(000673)6月12日晚间公告,6月1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当代春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国广东方网络(北京)有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6月12日讯 当代东方(000673,股吧)(000673)6月12日晚间公告,6月1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当代春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国广东方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了《互联网电视业务合作协议》,双方就共同开拓国内外互联网电视业务事宜达成合作协议。

国广东方网络(北京)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320万元。按照协议,公司与国广东方就在国广东方平台上开通CIBN-当代剧场互联网电视业务、国广东方授权当代春晖在许可指定的范围推广CIBN互联网电视业务、当代春晖授权国广东方使用及推广CIBN-当代剧场互联网电视业务达成合作意向。

CIBN-当代剧场互联网电视业务在CIBN互联网电视业务中以品牌专区的形式进行呈现,当代春晖负责该专区内容呈现形式和更新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内容的提供、策划、审核、制作、发布、上线等;国广东方拥有对该专区内容最终的审核权以及专区用户计费认证权等。但是国广东方的最终审核权并非审核义务,当代春晖需单独承担引进内容合法性并符合新媒体版权要求的责任。当代春晖授权国广东方可利用国广东方自身渠道资源、用户资源等在CIBN互联网电视业务中推广CIBN-当代剧场互联网电视业务;但如国广东方在其他业务中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当代春晖书面许可和版权界定,具体事宜届时双方另行协商。国广东方根据合作伙伴的要求可提供OTT业务经营许可资质文件及涉及具体项目时委托当代春晖开展相关业务的委托书。

公司表示,国广东方隶属于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拥有互联网电视业务经营牌照资质,负责CIBN互联网电视业务的整体运营,通过多终端提供多屏合一的内容及应用服务,搭建面向全球的新闻、影音、旅游、科教、生活等双向交流平台,是一家国际化新媒体运营服务商。当代春晖此次与其签订《互联网电视业务合作协议》,强化了公司内容销售渠道资源优势,拓宽了公司现有内容的销售领域,为公司OTT业务的开展建立了良好的基础。协议并不涉及具体的销售数量及金额,协议签署后,协议双方将按照协议约定开始项目推广,进度存在不确定性,预期效果也将视未来项目实际情况而定,故该协议的签订对公司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目前尚无法预测。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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