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邹娟 邬佳文 李燕
在社交工具微信的朋友圈里转发商家信息,收集数十个赞,凭截图就可免费换取一份商品或服务。
不过,从昨日起,这一招不能再用了。微信宣布正式封杀“公众账号集赞”行为,一旦发现四次集赞将永久封号。
对于“封杀”原因,微信的运营方腾讯称,主要是部分商家“屡次利用朋友圈"集赞",甚至出现诈骗钱财、骚扰用户等现象”。
此外,“集赞”背后蕴藏着一条灰色产业链,且商家多以虚拟形式出现,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很难维权。
公众号集赞4次永久封号
6月6日,腾讯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近期,部分商家无视平台规则和用户体验,屡次利用朋友圈“集赞”,甚至出现预付邮费欺诈、骚扰用户现象。为保障用户体验和利益,6月9日起,将升级全新技术手段,采用技术+人工举报的方式对“集赞”行为进行全平台清理和规范。
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公众号,前三次将进行分别7天、15天、30天不等的暂时封号;如果前三次不悔改,继续违规第四次,公众号将被永久封号,不可解封。
早报记者近日采访发现,对于公众号不能集赞一事,赞成者远多于反对者。姜女士平时是个“点赞党”,只要有求赞的几乎都会“助人为乐”,也因此结下不错的人缘,自己也曾为一款婴儿食品转发求赞。
但随着朋友圈出现越来越多的求赞,她对此开始反感:“刚开始觉得,点个赞是举手之劳,但现在铺天盖地全是求赞的,太无聊了。”
此外,某网站的一项调查显示,反对微信营销的网友超过大半,支持者不足两成,原因主要是刷屏骚扰、信息安全隐患和维权艰难。
名为送旅游实为骗购物
尽管“集赞送礼”有时的确会让天上掉“馅饼”,但有时,掉下来的也可能是“陷阱”。
早在今年1月份,“上海宝山公安”官方微博就发布提醒:微信集赞也可能是骗局!凡要求你先汇款的,都要保持警惕。
比如有商家号称“土豪金免费送—只要付个运费就OK”,等网友集好赞,将截图发给对方,按提示支付邮费22元后,商家就再无消息。
3月也有媒体报道,微信朋友圈上一条“集赞赢港澳四天三夜游”的消息被广泛传播,但当白领林小姐集齐赞得到一张港澳游贵宾券,兴冲冲赶到深圳后,却发现上了购物团的“贼船”。据报道,经营此类贵宾券业务的旅行社,多为未注册或非持牌旅行社,消费者维权困难重重。
6月初,上海市奉贤区消保委也提醒,微信集赞营销已成为商家营销手段,消费者应仔细阅读活动内容、时限、兑换方式及限制条款等;在集满赞后,要通过保存、截图等方式保留证据;兑换礼品时,要注意保护自己的电话、账号等个人信息。
不仅如此,大量“僵尸微信号”加粉、点赞、微信公众号转让等生意都很活跃。
早报记者在淘宝网上搜索“微信点赞”,发现有600多个卖家,手工点赞30个起拍,一天最多能拍300个,每个0.4元。集赞、点赞、卖赞等已经形成一个产业链。
商户难弃“朋友圈营销”
去年年底,腾讯就曾对公众号诱导用户分享行为做出惩处限制,称反对不正当利用公众号群发消息的功能破坏用户体验的行为。
今年4月,微信又发布《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提出禁止以奖励等其他方式强制或诱导用户将消息分享至朋友圈等。
“集赞营销其实就是典型的诱导分享,确实应该封杀。”上海市电子商务行业协会相关人士称,微信真正的商业生态还未培育成功,如果现在就让商业行为在上面泛滥,这只会让微信过早夭折。但是,因为其强大的社交传播功能,使得商户不可能放弃这块阵地,对于营销号而言,没有集赞活动,也会出现其他变种。
集赞营销只是朋友圈营销的一种,其他形式还有转盘游戏、心理测试等。此外,微软小冰借智能聊天机器人推广搜索引擎,此前也被腾讯认为是一种朋友圈营销而遭封杀。 业内人士表示,腾讯此次“封杀”无可厚非。不过,微信的商业模式及管理模式都不够成熟,这些问题不解决之前,“封杀”也就变成“不是办法的办法”。
遇违约可诉讼但维权难
北京长安(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丁俊涛分析,集赞有奖,类似于“满100送50”,其行为事实上可算是《合同法》中的一种要约,即一方向对方发出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
依据《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要约一旦发出,除特殊情况,只要符合条件的人作出相应的承诺,那么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即告成立。
既然双方构成合同关系,那么集赞者显然可以要求商家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
因此,如果发布集赞有奖的企业,当赞满后不愿意给付商品、提出要收取一定费用或提供不合格的产品,理论上集赞者都可以起诉。 不过,上述维权实践起来可能困难重重。
上海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沪家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卫义律师坦言,面对虚拟商家,集赞者要找到背后实体企业,并最终诉诸法院去维权,非常困难;更何况,微信公众平台对于企业商家的审核并不严格,这些虚拟商家很可能不是企业,甚至可能是骗子,这时维权更加艰难。
在吴卫义看来,集赞有奖事实上是一种新兴的前沿的营销方式,目前并没有相应的法律对其进行调整,因此风险极大。
微信整治
“集赞”若诈骗
分享者是否担责
一般的公众分享“集赞”链接,如果该链接涉嫌诈骗,分享者是否也需要承担责任?
腾讯官方表示,“集赞有奖”的分享行为属于“诱导分享”行为,根据微信公众平台的服务协议,这是违规的。商家以物质利益诱惑网友点赞支持自己的活动或产品,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属于不正当竞争;网友在不知产品质量的情况下,为一己私利,拉朋友点赞、网上买赞,帮企业误导他人,可能涉嫌违法。
北京长安(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丁俊涛则认为不需要担责。他说,一般人分享集赞链接的初衷(故意骗人者除外),一方面是为自己获得奖励,另一方面是将一个可能获利的消息分享给朋友,主观上并不构成诈骗,“这种情况下,其实分享者也是受害者,而不是施害人”。
当然,对于此类营销中的商品质量、服务保障等,目前尚未形成完善的监管机制,若消费者遭遇虚假营销,易陷入维权困境。所以,业内人士还是建议用户个人不要分享